If you’re Bonnie, I’ll be your Clyde
從小到大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慢熱的人,交朋結友,都不是那種第一次見面就能眉飛色舞、一隻手扣著酒杯滿場聊天的社交派。小時候更不喜歡說話,可以說是個孤僻的小朋友,那時候的自己,應該壓根想不到過去幾天的情節。人靜夜闌時審視一下自己,這突變的幾個月,總有種奇怪的感覺。好像一條蛇痛不欲生地脫皮之後,回頭看著自己遺下的一堆舊皮時,爬蟲類的眼睛透露出一層疑惑的薄霧。
也許不只是Sociable得像另一個人般,不只那段Flirt爆的痴線時期。而是深覺自己手握了很久的,那些核心的價值覆滅。很多時候都覺得自己faithless得太過份,有種深深的罪咎感。怎麼變成這樣。很諷刺的,幾個月來傾吐得最多的是半個月才見一次的心理醫生;最近終於排到政府部門的精神科,就轉到了政府去看,因私家醫生的診金和藥貴都貴得驚人。但我比較信任之前的醫生:我會肆無忌憚,將我不會寫出來或說出來的東西嘔給她聽。
或許還有親姊姊。雖然她是個基督徒,但在家裡,我比較信任她。所以也能肆無忌憚地說話。諸如那些「我跟她其實只見過三次」之類的,說給朋友們聽也政治不正確,最後落得個雞同鴨講的下場:「你怎會變得這樣隨便?」我只能吐出一句:「Then Just BLAME Me.」姊姊可能是唯一比較明白背後一切的人,我多想懶係憤世嫉俗地告訴她:「我的傷害是永遠不會好的了」,但我已不是十八廿二、青春無敵了。類似的對白在小說出現,或許還好一點;但在現實生活中說出來,則像個笑話多一點。大佬,現在又不是上海灘許文強大叫「程程!」的年代。
If you’re Bonnie, I’ll be your Clyde
安琪幾個月前跟我解釋過這句歌詞。要不我仍不知Bonnie和Clyde是甚麼東西。講的是美國Great Depression時期的一對強盜戀人。她說:「他們最後被警察亂槍射死,但死的時候仍握著對方的手。」
女朋友昨晚在家裡過夜。這段新關係都開始得都頗快……和一點戲劇性。雖然,其實我清楚,她愛我多於我愛她很多很多。但我們相處得很平和輕鬆,這不是夠了嗎?她只會是我的伴兒,而不會是我trapped和受苦的對像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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